1931年12月18日,周恩来假借“伍豪”之名义,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寄发了一封言辞简洁的信函,尽管篇幅仅逾600字,却对中央苏区纠治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失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之而来,苏区中央局迅速作出《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中央苏区的肃反扩大化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1931年12月伊始,周恩来辞别上海,踏上前往中央苏区的征程,正式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一职。彼时,苏区正遭受敌军重兵的四面围困,国民党军队正密谋发动新一轮的“围剿”行动。在苏区内部,自1930年上半年开始的肃反运动及其后续的扩大化,在“左”倾思想的推动下,形势愈发严峻。以闽西苏区为例,大规模的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波及,采取“逼、供、信”等手段,导致党员人数锐减,从8000人降至5000人。尽管远在上海的周恩来持续忧虑地关注肃反运动扩大化的后果,但他所能获取的信息极为有限。因此,周恩来对肃反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
1931年2月23日,周恩来同志受中共中央委托,草拟了《中共中央致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等单位的信》。信中提到,“中央所收集的关于富田事件的资料尚未全面,尤其是总前委的正式报告尚未收到。”尽管如此,周恩来同志仍将富田事件视为“不幸”,认为其“不仅有利于敌人,更削弱了我军实力”,并提供了“AB团”活动的空间,导致我军内部士气涣散。他要求,“在中央代表团抵达之前,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红军党组织以及各地党支部应立即停止争论,无条件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挥,一致对抗敌人。中央代表团抵达后,中央局应迅速成立,各地党组织和红军必须统一在中央局的领导下,对富田事件的解决应绝对服从中央局的决策。”这封指示信明确要求立即停止争论,团结一致对外,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将富田事件定性为“不幸”,而非党内路线之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将其视为敌我矛盾,这对中央代表团正确处理富田事件产生了负面影响。此后,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一度加剧。
此后,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当前苏区内部存在一种倾向,即对敌人内部进攻的估计过于夸张。这种过分的估计,可能会动摇阶级斗争的信念,必须予以指出。”3月28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明确指出富田事变“无疑地是阶级敌人及其斗争工具AB团策划并执行的反革命阴谋”,强调“反革命势力在苏区内依然构成严重威胁”,“反革命组织对于我们苏维埃运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绝不可对此掉以轻心”。然而,决议亦指出,“过分估计反革命组织的力量及其在群众中的误导作用,进而削弱我们凭借群众力量和正确路线战胜阶级敌人的坚定信念,这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由此可见,尽管中共中央和周恩来对富田事变、AB团以及社会民主党等问题的认识存在偏差,但仍敏锐地察觉到肃反运动中可能出现的扩大化倾向。
8月30日,在认真听取了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欧阳钦对中央苏区全面情况的详尽汇报后,周恩来在起草《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的指示信》时指出,苏区内各种反革命派别的破坏革命企图及行动,均遭到了群众和党的有力反击,尤其是AB团活动的挫败。他强调,“苏区反AB团的斗争是正义且必要的”,然而,中央苏区对AB团的估计过于夸张,将斗争“简化”和“扩大”,并特别强调,必须对“AB团”有清晰的认识:“并非所有执行错误路线的党员和拥护者、所有落后的农民、所有犯有反右错误倾向或行动的党员或群众,都必然是AB团”。这充分体现了周恩来对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的深入认识与判断。尽管这些观点源自第二手的间接信息,但相较以往的认识,更贴近实际情况,对于纠正肃反扩大化起到了关键的“破冰”作用。
1931年12月中旬,周恩来踏入闽粤赣苏区,亲眼目睹了肃反运动扩大化所引发的严重后果。他深知,未经调查便无权妄言。在数日的深入调查与走访中,他倾听了相关负责人的详实汇报,亲身感受,收集到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这些经历,周恩来对肃反扩大化的严重性有了更为深刻、切实的认识。
12月18日,在前往长汀的途中,周恩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致信,详细汇报了他在苏区三日的所见所闻——“沿途所经历的一切”——“那些被指控为社党罪人的,并非全然是社党的领导者,甚至有些仅仅是因与社党领袖以共产党的名义共同开会而遭受牵连,最终被杀害。因此,现在的许多群众都畏惧与共产党接近,生怕自己被误认为是社党。究竟社党与共产党的区别在哪里,何种情况才能构成罪行,群众们实在无法回答。在扩大红军的过程中,有人指责群众不够积极,十二军军团长和团政治委员曾直言不讳地告诉我,闽西的群众难以动员。他们轻易地拘捕了五六十人(这些人都是农民,且大多是贫农),并施以残酷的刑罚(仅凭他人的片面之词,便声称不打不招,等到真相大白,即便洗清冤屈,也难以获释,因为身体已被严重摧残),这样的做法对群众会产生怎样的影响!难怪扩大红军的工作现在面临如此巨大的难题。……”周恩来认为,“闽西解决社党问题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已显而易见,极其严重”。他通过亲眼目睹的滥用职权、逼供信等现象,坚信“他们的处理方法错误,恐怕比中央历次批评的还要过分”,然而,“根据我在途中所看到的闽西党的最新决议和中央苏区党的文件,它们仅提及反AB团和反社党的胜利,却未提及他们的错误”。
显然,在此之前,周恩来对肃反扩大化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认识尚显不足。因此,他深信“在中央任职期间所讨论的原则以及对他们的批评是绝对正确的”,并决心“坚决以中央的路线与这一严重问题展开斗争”。周恩来建议中央政治局“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此问题作出明确决议”,并坚信“若中央对闽西作出决议,亦将对中央苏区产生积极影响”。通过此类推论,周恩来从闽西苏区的情况中认识到,整个中央苏区普遍存在着相似的严重错误。
随后来到长汀的周恩来,继续开展实地考察,参与相关会议,并与各负责人进行了交谈。25日,他再度向临时中央政治局写信,对“若非肃反工作执行中出现严重偏差”,导致群众热情和干部选拔面临困境表示遗憾。通过实地考察,亲见亲闻,周恩来深刻目睹了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后果,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变得更加深刻和真实。他所发出的信件,促使临时中央政治局对肃反扩大化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肃反扩大化的纠正,成为周恩来同志抵达苏区后首要解决的重大课题。1932年1月7日,周恩来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对中央苏区肃反扩大化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并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局全体成员“完全赞同周恩来同志的报告”,并认为中央局在苏区肃反工作的指导上“尚显不足,且存在一些未充分考虑之处;特别是对闽西肃反工作的评估,实属错误”。会议通过了《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决议案指出,“过去反AB团、反社党斗争,其性质正确且绝对必要”,但同时也承认肃反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和扩大化的错误,导致了严重后果。中央局表示,将本着自我批评的精神,承认在以往肃反工作中的路线错误领导责任,并强调今后肃反工作必须进行彻底的改变。决议要求苏区各级党支部在接到决议后,必须“立即组织讨论并执行”。
在周恩来同志的领导下,苏区中央局采纳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纠正肃反工作中的扩大化倾向。这些措施包括:在民众中深化思想教育,确保正确理解肃反工作的必要性,同时抵制对反动势力规模的过度夸大,坚决抵制“肃反中心论”的错误观点,并致力于发展和巩固革命力量;对在肃反过程中滥用职权、滥杀无辜、激起民愤的李韶九等人进行了严肃处理;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明确了政治保卫局的重要地位,并规定任何机关或团体均不得擅自进行拘捕、审讯和处决,从法律层面确立了革命秩序,保障了民众的合法权益。自此,肃反扩大化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在拨乱反正中央苏区肃反运动扩大化的过程中,周恩来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深刻理解肃反运动扩大化的实质,得益于其深入一线的实地调研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他所撰写的致中央政治局的书信,为纠正这一错误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当然,必须认识到,周恩来对肃反运动扩大化问题的认识是逐步深化的,同时亦应承认,受限于党内“左”倾思想的干扰,肃反运动扩大化的错误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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