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为政府采购活动支持本国产品确立了清晰的标准、路径与保障机制。这不仅是一次采购行为的规范升级,更是在复杂国际形势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国家层面对自主创新与产业安全递出的关键“落子”,其释放的信号与激发的能量,必将深远影响中国经济的未来图景。
政策背景
近年来,全球保护主义抬头,关键技术领域“卡脖子”风险凸显,个别国家滥用“长臂管辖”对全球供应链造成冲击。这一现实迫使各国重新审视产业安全与供应链韧性。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年规模超过3万亿元,天然承担着“指挥棒”功能。加大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是提升关键领域自主可控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战略举措,旨在筑牢国家发展与安全的经济基石。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充分释放内需潜力。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巨大,导向明确,是引导资源配置、刺激有效需求的有力工具。通过优先采购本国产品,能够直接创造稳定市场预期,为国内企业提供宝贵的应用场景和迭代机会,畅通国内大循环。我国正处于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部分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品牌竞争力有待提升。政府采购通过设定技术标准、性能要求,并倾斜于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本国产品,可以有效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攻克技术难关,推动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迈进,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政策支撑。此前,我国在政府采购支持国货方面已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本国产品”界定不够清晰、执行标准不一、政策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通知》的出台,正是为了弥补政策缝隙,细化操作规范,强化执行监督,形成一套体系化、可核查、强约束的制度安排。
政策梗概
《通知》核心在于界定“何为本国产品”以及“如何支持本国产品”。对“本国产品”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界定标准,涉及到产品在国内的附加值比例、核心技术归属、知识产权布局、关键原材料及零部件本土化率等关键指标。为采购单位和评审专家提供了明确的判别依据,避免了以往因标准模糊导致的执行困境。《通知》明确了强制或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的具体领域和项目类型,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安全、战略新兴产业、关键基础设施等领域予以重点强调。同时,也考虑了国际贸易协定框架下的义务,对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情形,规定了严格的审核论证程序,确保政策既具力度,也符合国际规则。采购流程全链条嵌入,从采购预算编制、需求标准制定,到招标文件编制、评审办法设定,再到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通知》要求将支持本国产品的理念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各环节。在监督保障与责任追究方面,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对未按规定采购本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问责措施。同时,要求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长牙带电”,落地见效。
政策亮点
1. 首次在中央层面统一“本国产品”定义,终结地方各自为政的局面。对“本国产品”设定量化或定性结合的可判断标准,告别以往模糊的空间,极大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减少了执行中的自由裁量权和潜在争议。
2. 首次把成本核算规则写进国务院文件,明确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计入口径,防止“数字游戏”。成本考量,体现全生命周期价值,政策引导在评审中不仅关注初始报价,更注重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后续服务能力以及潜在的技术升级空间,这有利于性价比高、耐用可靠、服务优质的国产品牌胜出。
3.首次建立争议处理机制,供应商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复核,确保程序公平正义。全国一盘棋,强化统筹协调,体现了国家层面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有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下的公平竞争环境,共同支持优质国货发展。
4.需求引领,驱动技术创新。《通知》强调在采购需求制定阶段就要体现对高技术性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导向,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引导”,推动政府采购从“买得到”向“买得好”、“促进创新”转变。有助于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激发市场活力。
发展机遇
1. 内资制造业迎来“倍增订单”。据测算,若20%价格扣除全部落地,本国产品综合得分平均可提高12-15分,把原来中标率46%有望提升60%左右,相当于三成订单。对于国内生产企业获得了宝贵的“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机会和稳定的市场订单,极大降低了市场开拓成本和风险。这不仅能直接提振营收,更能通过实际应用反馈加速产品技术迭代成熟,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尤其是高端装备、医疗设备、工业软件、信创产品、新材料等企业订单将加速释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扩产投资。
2. 外资在华企业获得“国民门票”。只要在华完成关键工序并达到成本占比,外资品牌即可享受同等待遇。这对于已深度本地化的电动汽车、半导体、高端医疗器械企业是重大利好,将促使更多跨国集团把研发、测试、总装环节搬到中国。据中国社科院美国所测算,目前约38%的外资高端医疗设备、29%的新能源整车尚未达到未来可能设定的60%–70%成本占比线;过渡期内它们可提前锁定政府采购份额,预计每年新增可参与项目规模不低于1 800亿元。
3. 中小企业订单金额将提高到10%左右。《通知》严禁设置品牌、所有制、注册地等歧视性条款,中小厂商只要产品过硬、成本可控,就能与大厂同台竞技。配套财政部即将出台的预留份额、价格扣除叠加政策,预计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2.1万亿元,占比57%。财政部在吹风会上明确,若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与预留份额叠加,预计2026–2028年中小企业获合同金额年均增速可由原来的6%提高到10%以上,三年累计多拿约1 200亿元订单。
结语
《通知》通过界定标准、优化流程、强化保障,为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品构建了坚实的制度框架,能够把分散在各部门、各地方的支持政策集成起来,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供给,更好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等重大战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必将有效激发国内市场活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供应链安全保障,为在高水平开放中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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